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统一车险理赔操作标准 大连车险“代位求偿”标准试行

保险代位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的代位权。“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一种以保险利益原则为基础,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承认的债权转让制度”[1]。一般认为,保险代位权的实质是民法代位权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