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车险不可随意拒赔 须书面通知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保险业监督局获悉,为了规范北京市汽车保险结算服务行为,处理“难理赔”等问题,北京市保险监督局出台了对北京市汽车保险管理进行规范的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就拒绝赔偿案件发出书面通知,以达到有效的效果。

北京市保险监督局要求,保险公司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及时将案件处理过程和理赔服务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通知消费者,以确保消费者随时了解理赔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汽车保险案件,必须发出拒绝赔偿的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消费者拒绝赔偿的理由及其依据的免责条款。

对于需要现场调查的汽车保险索赔,北京市保险监督局要求各保险公司与车主协商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如果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到达,应提前通知业主。

此外,北京市保险监督局还要求车辆脱险时,希望保险公司在车辆脱离危险时配合,保险公司应配合,并指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在不同地点跟踪和协调案件,直至案件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