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避免车辆定损争议 维修方式事先确定

买保险容易,理赔难。很多车主总是不敢理赔,特别是如何确定车辆处于险境后的损失,这还不是很清楚,更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执。

据了解,车辆保险索赔纠纷往往集中在维修上,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维修价格纠纷,二是更换丢失零件或维修纠纷。为了帮助被保险人更好地了解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的固定损害之谜,记者采访了F.P.A.汽车保险理赔部门的专家,并向广大车主提供了几点建议。

移动1:固定损失金额可以协商

在车辆保险固定损失纠纷中,维修价格纠纷占多数。通常情况下,维修厂的维修费用高于保险公司批准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固定损失经理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来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是,维修厂由于采购渠道等原因,进口零部件的价格较高,或维修工厂因其他原因,导致维修金额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对固定损失金额有异议,实际上,他可以与固定损失官员进行更多的沟通,并与维修厂进行谈判。事实上,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不是“终身数字”,仍然有谈判的空间。

移动2:预先确定维护模式

除维修价格争议外,车辆是否应在部分部件损坏后更换或使用,投保人和检验员的意见也容易产生分歧。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应该对车辆丢失的零件进行修理,即如果丢失的零件可以修理和使用,并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就应该进行修理处理。如果丢失的部件无法修复,则可以替换丢失的部件。因此,在维修前或维修过程中,建议被保险人及时与固定损害赔偿人协商,确定维修方式,以确保获得相应的赔偿。

移动三:固定损坏,维修必须到一个地方。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阁下在上一段期间已与验船师确认损失额是按照4S店的维修模式厘定的,请不要前往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由于4S车间所需的维修金额高于普通修理厂,如果客户按照4S车间的固定损失额向普通修理厂支付维修费用,则相当于客户的维修费用。在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数额,业主本人可能承担不必要的开支负担。

专家建议,如果业主在申请结算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并会有专业的报告人员提供服务,无论是远程电话还是商店,都可以指导客户处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