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指引》正式实施,你不得不知道的几个点

class="FN-CLEAR"

【协会通知】关于印发《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筹资机构的销售行为,指导投资者适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下简称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业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草了《筹资机构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准则》),经社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发布实施,相关事项将如下通知:

 

1.从实施准则之日起,基金提供机构应当向新客户出售基金产品或向新客户提供服务,并向旧客户出售(提供)高于其原始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或服务,这些基金产品或服务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执行。向旧客户出售或提供不高于原始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或服务的人,应继续不受影响。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鼓励招聘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如客户回访、自我调查、评价等,对老顾客的适当管理作出适当的安排,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制度。

 

(二)、各基金募集机构应在<指导>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制度改造。

 

第三,买卖投资者对开放式基金市场份额的适当性义务,应当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的适当性和自律的规定履行。

 

4.投资者信息表、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参考标准、投资者风险匹配通知簿和投资者确认函、风险不匹配警告函和投资者确认函等,是协会根据“办法”和“准则”的要求,为更好地实施有利于筹资机构利益的投资者适当管理提供的参考模板。要求基金的筹资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情况加以改进。

 

以昭信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

 

附件1:2007年6月28日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管理实施指南(试行)

 

附件2:筹资机构投资者适当管理的执行准则(试行)>起草说明

 

附表1/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自然人)

 

附表12:投资者基本资料表参考模板(机构)

 

附表1-3: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参考模板(产品)

 

附表2/1:基金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参考模板(个人版本)

 

附表2/2:基金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参考模板(机构版本)

 

附表3: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参考标准

 

附表4: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匹配通知及投资者确认函参考模板附表5:风险不匹配警告函和投资者确认参考模板附表6/1:投资者转换表参考模板(专业为一般)附表6/2:投资者转换表参考模板(一般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