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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驾驶新车不可避免地遇到颠簸,事故发生的频率也相对较高。而许多车主由于缺乏经验或出于对汽车的热爱,可以购买各种保险。其他车主认为许多保险是无用的,除了国家强制购买的“强保险”外,没有保险。事实上,这两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的误解。应该避免对汽车保险的误解,首先,为了避免过度保险或保险不足,所谓的超额保险,即车主购买了一辆价值100000元的汽车,但在保险上投资了150000元。没有足够的保险,相反,价值100000元的汽车,只有8万元的保险。对于车主来说,这两种保险方式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出保险金额的,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避免双重保险。

在保险公司购买汽车保险后,车主到另一家保险公司重复保险,错误地认为一旦发生事故,他将得到双重赔偿。事实上,“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值补偿,也不值得。

一是购买强度保险。

交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一切机动车辆都必须购买。一些业主在了解强保险的情况下,认为在购买这种保险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切都可以交给保险公司。然而,情况并非如此。保险公司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限额内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但不包括汽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其次是购买三种基本的商业风险。

即汽车损坏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人员责任保险。新手在路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颠簸,小擦伤,所以有必要为车主购买一种汽车损坏的风险。车辆损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在驾驶被保险人车辆时被允许驾驶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车辆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应该记得,这一保险的范围不包括汽车失窃、抢劫、单独破碎玻璃、车轮单独损坏等,因此并非所有车辆损失都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

3.第三方责任保险

这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补充,即按照现行的赔偿标准,车主在接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后,仍然要承担相当大的赔偿责任,因此业主必须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来转移潜在的风险。第三人是指除保险车辆以外的其他物品,包括其他机动车辆、非机动车、人、动物、道路交通设施等。所谓第三人责任保险,是指上述人员的财产损失和被保险人的车辆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由被保险人依法承担财产损失的责任,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上述人员的财产损失和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目前,保险公司规定的第三方责任保险赔偿金额主要为5万元、10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300000元、500000元、100万元和100多万元。

4.车辆人员责任保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险金额也由业主选择。从目前的承保情况来看,每个座位的保险金额为1万~5万元,司机和乘客的数量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的认可座位数。

“如果你买了这四种保险,万一发生事故,你基本上可以把车主的风险转嫁给他。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当车主投保他最喜欢的汽车时,他几乎会购买这四种保险。”郭能飞说:“当然,如果车主想得到更好的保护,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如排除赔率特别保险、盗窃和救援、新设备损失风险、发动机特殊损失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