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嵊州市社保局-货运险分类及常用货运保险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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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运输方式可分为:

1.水路和陆路货物运输的国内保险;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3.邮包保险;

4.空运保险等

2.货运保险的共同条款:

1.航程保险:货物保险一般采用航程保险,即保险期限除以航程的开始和结束。

2.固定价值保险:保险标的价值由保险各方在保险单中规定,作为保险公司随后计算赔款的依据。如果标的物的全部损失是由于保险事故而发生的,保险人将根据这一约定的价值进行赔偿,无论被保险人的标的在损害时的价值是否波动,都不影响赔偿金额。对部分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固定价值保险一般用于货运保险。在投保定值保险时,双方可以考虑到货物销售后的预期利润。

3.全损和推定全损:被保险人遭受的全部损失为全损。因实际全损不可避免而合理放弃保险标的,或发生一项可免于实际全损但须支付超过其自身价值的费用,可构成推定全损。

4.救助费和救援费用:救助费用是指因第三人的救助行为而有效避免或减少船舶或货物损失的酬金。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人、代理人、受雇人、受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被保险人发生的费用,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尽量避免或者减轻损失,以开展各种救助工作和费用。

5、预约保险:预约保险是约定为每批货物投保的长期保险。被保险人携带货物时,必须声明保险人应当投保的船舶名称、航程、货物数量和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