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临海市社会保障局-车险新政实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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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车险方面的诸多变化一直备受关注。昨天,记者了解到,车险“新政”首次规定车损险的保额不得超过车辆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必须根据新车购置(购买)价购买车损险”这一由来已久的行规宣告终结。车险“新政”不但可以让车主少掏保费,还可省下一大堆理赔麻烦。

根据车辆折旧价购买车损险

“新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价值的,或者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人超过部分保险价值的,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这项规定明确规定,未来车辆投保时,保险金额不得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当旧车投保多年时,应根据车辆的折旧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

在过去,无论是新车还是旧车,当车辆投保时,保险金额必须是新车的购买价格,否则索赔应相应贴现。例如,一辆多年使用的二手车,其市场评估值只有100000元,但其新车购置价为200000元,投保的汽车损坏保险必须为200000元,但最高风险只能损失100000元,这是保险业一直受到的“霸王规则”的批评。,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大量的争议。对这一现象,本报进行了多次报道,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

“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保险公司仍要求车主按新车购置价购买汽车损坏保险,即使保险单已经生效,业主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单生效时退还多收的保险费。”汽车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新保险法将从根本上消除这种不合理的现象。

每月折旧保费节省7.2%

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即购买汽车损坏保险的折旧价值,车主可以少付多少保险费?专业人士告诉记者,随着保险金额的减少,保费也会相应下降。但保险费可以节省多少取决于最新的折旧率和折旧率。

为了实施新的保险法,中国保监会曾征询保险公司的意见,以确定二手车的折旧率。最后一个版本是,车辆的实际价值将按月计算,折旧率约为7.2%,为期一年。

2005年10月买的一辆车,新车的价格是100000元,所以当保险在今年10月续保时,你只需要购买71200元的汽车损坏保险,保险费只有1006元,这比过去节省了大约256元。换句话说,同一辆车的年保费比前一年低7.2%。然而,新政规定了汽车损坏保险的最低价值,也就是新车购买价格的20%。如果大多数业主发现保险公司尚未实施“新政”,可以向保险监督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