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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与您见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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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有需要
登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看这里
▼▼▼
事项名称 | (网格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 |
受理单位 | 福清市人社局 |
事项编码 | 350100-547-FW-002-02 |
事项类别 | 行政(便民)服务事项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成年人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学校为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的医疗保险中心受理窗口办理上述人员参保登记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手续。 |
办理程序 |
城镇居民在申报缴费期内,向社区申报后,以社区为单位统一向医疗保险中心申请办理人员参保登记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手续; 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受理单》; 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 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信息登录医保系统。 备注: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参保材料直接到医保中心即时办结。 |
办理条件 |
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劳动年龄段内非从业人员; 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
申报材料 |
《FZYB12001-2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汇总表》, 《FZYB12001-3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明细表》, 《FZYB12001-1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通行证复印件); ; 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另附《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复印件; 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收费标准 | |
收费依据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福清市人社局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6号三农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联系电话 | 85215379 |
希望这份办事指南能够帮到您~
东南网福清频道综合整理
编辑:王静
特别声明面朝大海 风行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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