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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保险到期,罚款不予延期。

在省会格林公园街,一辆白色高尔夫球车与一辆移动的公共汽车擦伤。交警到达现场后,在事故双方分工之前,要求双方司机提供强有力的保险凭证。高尔夫球车的女司机赵女士拿出了强制保险证书。交警检查发现赵女士提供的交通保险凭证已经过期,并要求她提供最后的保险证明。

面对交警的要求,赵女士坚持认为这是她的保险证明。交警解释说,只有赵女士突然意识到,必须每年投保强力保险。本来,由于工作繁忙,赵女士在买车后,一直由朋友代她处理。她根本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也不知道爱车的保险已经到了。

当交警对赵女士的保险费处以近2000元的双重罚款时,赵女士觉得以她不知道为理由缴纳罚款是不公平的。

交强保险到期后,“裸车”是否允许上路,最终罚款是保险费的两倍?昨天,记者采访了河北天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辉。张少辉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车主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定期办理机动车强制保险。未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由机动车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或者检验。张少辉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应当依法检查强制保险标志。未按规定投保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处保险费两倍的罚款。

如果你不承担力量的风险,那就承担责任吧。

自实施强保险规定以来,保险费率逐年上升。尽管如此,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从2008年到2011年,机动车保险费率从40.8%上升到50.6%。可以看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风险条例”的规定,近一半的车辆仍未投保强制保险。

交通事故发生后,承保强保险的保险公司首先进行赔偿,如果机动车投保了商业三次保险,然后进行支付以外的赔偿;而在超过商业三险的部分,驾驶员和业主是同一人,由司机即车主赔偿;如果司机与车主分离,司机应无过错地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有关规定:未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依法造成交通事故损害的,当事人要求义务人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保险义务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要求义务人和侵权人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