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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遵循赔偿原则,要求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财产的实际价值。那么,有没有一种具体的方法来确定汽车损坏保险的金额呢?如何确定如何体现保险公司的公平原则?车辆损坏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对车辆损失保险所涵盖的机动车给予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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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坏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择新车的购买价格(包括车辆购买附加费)、车辆的实际价值(新车的购买价格)和谈判价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的价值,不得超过保险的价值。

汽车损害保险的保险金额在保险时核定,汽车损害保险的保险费在保险时确定。虽然被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费,但他不确定保险车辆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护,甚至无法确定是否由于保险过多而导致保险费过高。

那么,如何确定汽车损坏保险金额呢?车辆损害保险的保险金额主要根据损失程度的不同分为两类。第一,当车辆属于全部损失时,必须根据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赔偿应按保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如果不考虑可扣减率、事故责任的比例和车辆的剩余价值,被保险人只能在风险发生时获得相当于被保险人车辆实际价值的赔偿。这一“当时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减去折旧的购买价格,这与确定保险金额的合同订立时新车的当地购买价格减去折旧并不相同。在汽车市场价格波动的今天,两者之间的差距无疑会导致大量的过度保险和保险不足。第二,当车辆属于部分损失时,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时新车的购买价格确定的,需要根据实际维修费用支付;否则,赔偿和修理费应按保险时的保险金额与新车购买价格的比率计算。此时,作为判断保险是否满的一个标准,它不再是当时保险的实际价值,而是保险时新车的购买价格。虽然这种方法避免了无法预先判断担保是否充分的弊端,但由于与全损发生完全不同的判断标准,不熟悉保险的消费者很难理解。

汽车损坏保险金额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和保险程度。业主必须查明何时投保,并避免必要的保护时,采取在未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