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近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17年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414家 ,参保人数60580人,新增参保人数6612人, 征缴工伤保险费 2220万元,分别完成 全年任务的102%和135%,工伤保险 待遇支出1676万元,累计基金结余2027万元,工伤认定415件,劳动能力鉴定 102人次,获得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的一致好评。
图文:何 峰
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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