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流园地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何取证?丨家与法律师“心”讲堂16


在上一篇家与法❤️讲堂中,小编提到了关于“婚内出轨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其实,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要获取证据,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且在没有正当途径获取证据的情况下,不少当事人可能会盲目取证,甚至采取违法的、侵犯他人权益的方式采集证据,这很容易激化矛盾。那么在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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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负有举证责任?

同其他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一样,离婚损害赔偿在举证责任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要在离婚诉讼中获得赔偿,就必须证明离婚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引起的,且还须进一步证明对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一言以蔽之,无过错方负有举证责任。

基于婚姻关系的私密性、当事人对有利证据缺乏了解等原因,导致取证、存证难以实行。即使有知情人,基于人情往来,一般不愿意出庭作证。实践中也有委托第三方(如私家侦探)取证的情况,但对于一般人来说,费用过高。无法取得有利的证据,意味着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结合以往办案经验,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取证方法与证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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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形式有哪些?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过错方自认与他人同居或有家暴行为,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2.由过错方所在居(村)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过错方与第三人同居所在小区的保安、物业等出具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证明构成重婚罪)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受伤照片、X光片、住院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明家暴事实)

 

5.、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的刑事判决书(生效文书具有既判力,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6.左邻右舍的证词(证人证言)。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视频资料(如监控录像记录了家暴过程等)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例如过错方家暴构成故意伤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记录等)

 

小编提示:在离婚诉讼中,单凭一份证据很难达到证明目的,有些证据只能间接证明事实存在,其证明力相对较小,。当事人应当搜集多份证据,这样才能增加索赔的成功的几率。收集证据时应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切忌盲目冲动,要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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