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高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4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现将2014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