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家具当品牌家具卖
商家被责令退货退款
樊城一家具商在售卖商品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品牌信息,在广告宣传上也存在误导行为,遭到对方投诉。
市民陈女士10月中旬来到前进路某家具城买家具,在查阅资料、询问亲友后,最终在一家品牌家具店,购买了床、梳妆台等家具,共计花费6000余元。新家具送到家后,她发现味道非常刺鼻,经过1个多月的擦拭和通风后依然没有改善。有些怀疑的她,到武汉各大商场查询其购买家具的型号,却被告知并非其本想购买的品牌家具。
陈女士找到商家询问并商议赔偿事宜,但商家售后经理的回复是,其店面是该品牌,代表其代理有该品牌的家具商品,但不表示店里所有的商品都是该品牌的,不存在欺诈行为,不能退货或赔偿。双方僵持不下,陈女士只好投诉至樊城工商分局请求帮助。
工商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陈女士在购买家具时,商家在商品标签上并未标注品牌信息,且告知其可以参加某品牌的活动,存在误导行为,侵犯了陈女士的知情权。虽然陈女士购买商品的质检报告、商标注册证、厂家营业执照均齐全,但商家也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明确交代商品的具体信息,因此应对误导陈女士的行为负责。最终,工商人员责令商家为陈女士全额退货退款,并补偿交通费600元。
工商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询问清楚商品相关信息,切勿被宣传广告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