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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昆明市“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可在零售药店刷医保

对于“特殊慢性病”参保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哪些药品可以在药店购买。11月12日,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举行了相关试点工作新闻通报会,就参保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随着2017年7月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由于在药品上无利可图,昆明地区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为节省药房运行成本,降低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关闭了方便门诊,不开或少开慢性病药品,个别医院甚至对每次开药的金额进行了限制,导致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凸显。为缓解这一问题,昆明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等5部门于今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慢性病特殊病人员就医有关工作的通知》,但因很大一部分慢性病药品并不属于基药范围,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也开不到所需的慢性病药品。大医院不愿开药,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开,患者投诉反映又非常强烈。在广泛征求医院、药店和患者意见建议,借鉴上海、广州、天津及省内玉溪、红河等城市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药监局决定在昆明市适时开展“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的试点工作。

“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后,到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标准相同,可大大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慢性病参保人以往在医疗机构只能开到1个月的药量,待遇支付扩大后,参保人一次性可开到2个月的药量,减少了参保人排队购药的次数和时间。此外,零售药店在提供药品服务的同时还会提供血压测量、健康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免费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人。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也将实行,老百姓可以通过比较药品价格进行选择性购买。全市20万特殊慢性病患者在药店便可刷医保买药,此举将极大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

此次昆明市拟开展的试点将按计划逐步推进,12月底以前,先通过比选的方式在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5个主城区择优选出符合条件的10家零售药店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到昆明地区范围内,预计在明年下半年逐步完善到50家药店。目前,零售药店申请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药品的提供上,考虑到目前试点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将首先从26种慢性病药品开始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展特殊药品的零售试点工作。之后也会及时通过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推进扫码付等方式,提高对特殊慢性病药品在零售药房的销售管理,让更多参保人享受到便捷购药服务。

信息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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