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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旅游局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从明年2月1日起不得少于20万元。同时,针对保险公司以前在经营旅行社责任险时投意外保险的情况,“办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制投保其他商业保险。

  随着元旦、春节旅游黄金季的到来,旅行社责任事故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此前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不得低于 8万元,出入境旅游不得低于16万元。中国平安旅游险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生活水平提高、物价不断上涨,赔付限额上调势在必行。据了解,旅行社责任险此前经常出现投保限额低、出险理赔拖延、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

  根据《办法》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的定义,保险责任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经济导报记者从省内各大旅行社了解到,从2010年1月1日起,山东省的旅行社责任险变为由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六大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项目 。“旅行社一般会根据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和购买能力,决定旅行社责任险的限额。但是《办法》实施之后,旅行社必须保证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限额不得低于 20万元。”太平洋保险山东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