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流园地 >新价格战或开打 电话车险转介绍背后违规频现

电话汽车保险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很难再定义为“新事物”,但由于它不同于传统的渠道模式,仍然被大多数市场参与者视为一种“创新”。
 
<第一财经
 
这些“小举措”并没有给电话汽车保险的创新业务带来任何“创新”,,但大公司,包括一些绝对占绝对优势的大公司,仍然希望通过各种形式的价格竞争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其中,“巨无霸”保险公司的电话汽车保险“转移”策略是最具代表性的。
 
“转让介绍”违背了电力的初衷。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为了电力而进行电力。”保险公司汽车保险业务负责人告诉本报。通过了解,记者发现,公司的电话汽车保险模式并不是完全通过电话收发来实现保险,而是以“线下”的形式进行的。这显然违背了中国保监会设立电话汽车保险专卖产品的初衷。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的一些分公司在车库里设置了自己的“电力营销”,即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公司的传统渠道汽车保险产品,或者公司的电气渠道产品;如果你选择了电气产品,那么车库工作人员就会引导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设立的“电力柜台”处理保险事宜。当员工和被保险人沟通良好后,工作人员会打电话给电子座位,告诉他们是“某汽车公司”,然后在座位上登记订单。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支付车库约2%。
 
此外,保险公司在一些地区的市场上配备了汽车更新专员,发出货报价单,但按电力费率计算。
 
除这两起案件外,保险公司的一些分支机构还通过与代理人的合作,首先由一些代理人通过自己的渠道获取当地业主的信息,然后打电话给被保险人,然后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电子订单。据说保险公司支付了大约5%的代理费,以及所谓的年度保费奖励。
 
据记者从市场进一步了解到的情况,上述“巨人”保险公司内部也存在一种“员工调动”的形式,地方分支机构的具体运作方式也不尽相同。例如,公司一些省市的分公司要求传统渠道的员每月挂牌,否则扣减罚款500元;在一些地区,直接转帐员指定的任务指数为每月2万元,保险费的3%可以作为奖励。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在三级、四级机构的市场中,车辆不到八万元是强制性的,只有电力渠道可以投保;在一些地区,人员和人员是由专门的队伍来提供的,但同时也可以享受直销的业绩。他们甚至推出了一项“激励政策”,即“挖掘”去年向某一特定竞争对手投保的客户,其成本将增加约4%。
 
“电话汽车保险过去是传统渠道长期数据的很好解决方案,‘只看保费没有看到客户的顽疾,但现在这相当于往回走。”上述保险公司汽车保险业务负责人这样说.
 
 
事实上,为了创建越来越多的电话车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一些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营销管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电话车保险的行为。
 
与此同时,一些地区的保险监督局也发布了“电力管理条例”。例如,浙江省保险监督局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为客户信息来源贴上标签,并明确通知外发信息,禁止发布未指明的信息来源。福建省保险业协会制定了“电子营销自律公约”,规定电子席位人员为电气产品的独家人员;没有电子席位的工作人员和业务人员不得报价和汽车保险电子营销产品;电子席位人员除保险合同约定的以外,不得给予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其他福利,包括参加中奖、抽奖、处理和信用卡等。
 
由此不难看出,,没有严格执行条款和费率,电力渠道和中介渠道交叉,成本数据不真实,虚假赔偿案件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