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流园地 >车险续保话术-广东6月16日起保险机构可代收代缴车船税

省地方税务局昨天宣布,广东省机动车和船舶税收征缴管理办法已经审核通过,并将于6月16日起施行,为期5年。届时,广东省所有从事强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将代为代扣代缴车辆和船舶税。办理强保险业务时,无论车辆登记地点在省内还是境外,都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代收车辆、船舶税,并按照广东省具体适用的车辆船舶税表执行。
此外,保险机构可以直接销售或委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销售交强险,无论通过哪种方式销售交强险,都应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广东省地税局表示,对于投保人没有立即足额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不得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等票据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足额缴纳车船税,或提供车辆登记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减免税证明。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