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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车辆损坏,并表示已超出维修范围。

白磊(化名)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车,撞上了Lunda公司停在路边的叉车(化名)。两辆车都被损坏了。交警部门认定白磊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然而,保险公司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没有与隆达公司就叉车损坏现场的记录进行确认。修理叉车的费用是23000元,远远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7300元。保险公司拒绝赔偿Lunda扩大了损失范围这一事实。为此,,要求汽车车主白磊(化名)以及保险公司赔偿汽车23000元。。

保险的固定损失尚未与业主确认。

凌晨1点左右。2012年6月6日,白磊推翻了一辆重型自卸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隆达叉车。交警部门认定白磊对这起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白磊驾驶的重型自卸车的车主是许滨,他投保了500000元的强制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不考虑免赔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出人员到现场拍照,对叉车损坏部位进行了修复,确定叉车损坏后的维修费用为7319元。然而,保险公司在视察事故现场时,没有与Longda公司确认叉车受损部分的现场记录,这为背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公司派了损坏的叉车进行修理,总费用为23000元。

该保险公司认为Lunda还修理了与交通事故无关的部分,并扩大了损失范围,因此拒绝按照维修清单支付索赔,双方争执和谈判无效。2013年1月底,,要求白磊、许滨和保险公司赔偿他们在交通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范围内的汽车损坏23000元。

保险公司拒绝付款,也没有证据。

在一审中,,隆达声称轮辋装配和车轴壳的侧支撑因交通事故而受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不支持隆达要求赔偿23000元的维修费。

判决后,。经审理后,,保险公司主张,维修清单和发票中的部分维修项目与事故无关,应予以证明。保险公司提交的订单损失单超过时限,订单损失单由其单方面当事人签发,没有朗达公司的签字确认,无法证明其拒绝支付赔偿的理由。据此,,:保险公司在第三人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隆达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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