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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强保险”)正式实施后,对商用车保险产品进行了调整,使其与“强保险”责任相匹配。那么,车主怎样才能买到更合理、更科学的保险呢?近日,记者就永安保险公司营业部、华泰财产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采访。

以经济实力补充商业保险

最近,不少保险公司员工反映,一些新业主只注重购买“强保险”,而忽视购买其他额外风险,错误地认为购买“强保险”可以放心。

永安保险公司王蕴涛说,目前,在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内,实行了分限额,具体包括死亡伤残赔偿5万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这一限额是在考虑到国家因素和消费者保费负担能力后确定的。因此,建议业主应根据自身的财务能力,尽量对商业三责任保险的上限进行补充。最基本的保险方式是为车辆人员支付强保险、商业责任保险(100000元)责任保险。商业保险和强保险会影响理赔结算,因此建议业主在投保时选择保险公司。

据了解,目前的商业责任保险限额从5万元到100多万元不等,分为多个文件,消费者可以自己选择。商业三险责任限额越高,保费差距越小,200000至150000标准价差仅为81元,考虑折扣后,差距更小,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进行选择。

购买三份责任保险后,暂时不必购买强力保险。

由于很多车主在七月一日前已投保或续保,很多车主担心是否仍须支付强制保险的费用。如果有必要的话,该如何处理呢?

据了解,按照强制性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单在7月1日前投保且保险单尚未到期的,原保险单仍有效,但在保险期满后对强制保险。消费者有特殊需要,需要强保的,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保险服务,手续同一般保险手续。
据陕西好运保险代理公司王西平介绍,由于交强险多以一年为投保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能投短期险,如果7月1日以前续保的车主单投交强险,其保险生效期也将从投保日算起,期满一年才终止。因此,如果已投保车主再单独购买交强险就会造成交强险与其原车险保单两个生效日期,这也将给车主续保造成一些麻烦。建议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可以在老保单到期后再统一办理交强险在内的新车险。

此外,10月1日以后,交通管理部门将开始检查强风险信号。由于这部分在七月一日前投保商业责任保险的客户没有支付较强的保险标记,他们应随身携带原三份责任保险单,由交通管理部门检查。

增加可独立投保的保险种类

7月1日之后,一些额外的风险也被调整。例如,之前,盗窃必须基于针对汽车损坏的保险,但现在被列为主要风险,可以单独购买。此外,车辆人员责任保险也被列为主要保险,可以单独购买。

太平洋财产保险西安分公司李经理建议,在补充商用车保险时,车主应首先投保可提供给他人的保险类型,考虑商业责任保险和附加无过错责任保险,然后考虑保险类型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根据重要性,可考虑车辆损坏风险、被盗和附加玻璃破损风险、附加车身划伤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