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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人,我们不管买没买保险,其实最关注的一定是如果真的买了保险,一旦出险了能否顺利和快速的得到理赔!

那么,保险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是不是特别复杂?能否理赔和理赔速度是不是和保险公司品牌大小直接相关?如果发生了理赔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

下面我们就从保险公司理赔核赔的角度好好讲讲这个问题: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保险理赔的一般性标准步骤:

1:报案 2:受理 3:处理 4:调查(高额件和存疑件) 5:协谈 6:结论 7:结案

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都是如此

举例:张三2016年11月份购买了一份50万重疾险,等待期6个月,2017年8月份被确诊为肺癌。

首先是报案,可以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报案,或者通知自己的保险代理人,要求其帮助报案;然后是递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处理案件,小金额的普通案件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调查,高额或存疑的案件才会进行调查。

张三在购买保险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确证癌症,这就是个存疑件,再者保额达到50万,也是一个高额件,所以保险公司会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会做出核赔结论,之后会进行一个结案处理。

能否理赔的最关键因素是什么

很多人会觉得保险公司能否理赔肯定与其大小、品牌、知名度有关,因为经常听到的品牌首先在心里就有一个信任感。但实际上这里有多个误区:

第一个是保险公司没有小的,最小的保险公司都必须实缴2亿元注册资金,同时设立分公司时还要另增加一定比例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达到5亿元的才不受此限。要知道巨无霸网络公司腾讯的注册资金也才6500万元,阿里巴巴为5亿800多万。

,有多项政策来规避消费者的风险,如保证金、责任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金等。

举个例子,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当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时,,同时保险保障基金就是用于补偿保险客户或接手的保险公司。想了解的朋友可以查看《保险法》。

所以,保险理赔的最关键性因素并不在于保险公司的品牌和大小。

真正的关键性因素在于那一纸合同!

确切的说,能否理赔需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符合了一定赔,不符合的话就不赔。对于特殊的案例也会特殊解决,所以我们也会看到部分案例有通融理赔的情况。

哪些因素会影响理赔速度

影响理赔时效的因素很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保险公司的品牌与大小也不是最关键性因素,!

,拒赔的案件3天内给出核赔结果,调查件30天内做出核赔的结论,60天内无法确定赔款数的,需要预付赔款,所以不管哪家保险公司不会因为某个理赔的案子故意拖延,理赔时效也是保险公司的考核指标,他们巴不得快点赔,因为纠纷的案子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伤人力,物力,财力,影响更恶劣的还可能换来一个负面的新闻。

,理赔慢的例子也是很多的,那么还有那些因素影响了理赔速度?

1 、投保时有未如实告知,且是影响保险公司能否承保的关键信息;

2、保险期间有宽限期欠费、保单贷款等,需要补交保费;

3、理赔申请的基础资料不齐全,缺少重要理赔依据;

4、理赔申请缺少证明、鉴定等资料,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提交;

5、风险发生后没有及时报案,导致取证困难影响责任认定;

6、涉及伤残鉴定,需在180天后做伤残鉴定;

7、保险公司需要实地或委托取证,核实风险事故;

所以,当听到某某公司理赔快,某某公司理赔慢时,不要轻易相信,因为某个人的理赔并不能代表整体情况。只要及时提交齐全申请理赔资料,且风险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是巴不得早早的理赔完毕呢。

常见的理赔纠纷

1.正常的理赔流程:

报案:向保险报案,提交理赔资料保

受理:提交理赔资料保险公司受理

审核:审核资料,下理赔结论

理赔:符合理赔条件,进行理赔

2.有争议和纠纷的流程:

报案: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理赔材料

审核:保险公司审核,如审核不通过转协谈。

协谈:主要和被保险人沟通协商案件的审核结果,案件后期会怎么处理,赔或者不赔,赔多少进行协商,如果无法洽谈妥当的直接被转入调查流程。

调查:保险公司委托调查公司对整个案件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很多,投保前的病史,动机,出险的过程等等,根据调查的结果再次同被保险人沟通,沟通无果将转司法程序,由法律

意外险理赔纠纷

因为不清楚意外理赔的范围造成的纠纷

意外险的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不属于意外险的责任:见义勇为的意外事故,猝死,高原反应,中暑 ,个体食物中毒,手术事故,妊娠期间等。

举例:一大爷在走路的途中摔倒了,然后抢救无效就去世了。

这是个很典型的例子,也是纠纷挺多的例子。首先保险公司有理由怀疑大爷最后身故的直接近因是因为疾病,因为正常情况下摔倒是不会致人死亡的,所以大爷有可能是摔倒引起了心梗、脑梗、 中风等疾病导致的死亡,他死亡的近因是疾病而非意外,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重疾险理赔纠纷

因为不清楚重疾理赔的条件造成的纠纷

重大疾病的理赔分三个类别

1:确诊即理赔

例如,癌症(恶性肿瘤)、肢体缺失、Ⅲ度烧伤等,这些很容易理解,只要确诊了就赔付。

2:达到特定状态后理赔

比如脑中风后遗症(确诊180天后仍遗留规定的障碍)、终末期肾病、深度昏迷、瘫痪(无自理能力)、严重脑损伤、语言能力丧失等。

3:采取特定治疗手段后理赔

如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些疾病是对于手术和治疗手段的约定。

25种重疾赔付类型分类

所以重疾的理赔并不都是确诊即赔!

还有所谓的提前给付保险更是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说辞:以某某福为例,它的提前给付意思是说发生了重疾,会从主险寿险里面拿出一部分保额,当成重疾保额赔付给客户,赔完重疾之后,寿险保额相应减少。

比如主险寿险51万,附加提前给付重疾50万,如果发生重疾并理赔成功拿到了50万,主险寿险就只剩下了1万。大家可千万不要理解成“得了重疾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送上救命钱”的意思。

如何避免理赔纠纷

这个是在投保前应该做好的事情,避免发生后期的理赔纠纷,给自己埋雷,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1、投保前的健康告知

投保前的健康告知,一定要如实告知,如下图,(随机选了一家保险公司的告知)根据里面的询问内容,如实回答就好了。这样的一份如实告知,规避了未来90%的理赔纠纷。

很多人回答了这个如实告知以后,依然不放心,会有人问,我之前因为感冒发烧看过门诊,我十几年前做过阑尾炎手术,我三年前肺炎住过院,貌似还有很多我不记得了,怎么办?没关系我们来看保险法对于告知的规定

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大家这里需要看清楚,未告知的内容是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承保提高承保费率的,是需要进行告知的。所以如果未告知对于承保结果无影响的,保险公司是不可以拒赔和解除合同的。

如果说你不确定这个问题告知后是否影响承保,或者代理人也没有办法给出专业的意见,那么我的建议是如实告知。让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给出专业的核保结论。

2、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根据《保险法》第16条: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被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2009年保险法修改生效的用于制约保险公司,利好投保人的条款,对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深远的意义。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正确解读方式:

1: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遵守诚信原则)

2:因投保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在合同成立2年内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所以这是一个保护投保人的利好条款.(这样的利好条款不是让某些人拿去骗保的。更不是鼓励隐瞒告知的),因为这样的条款首先是要建立在诚信原则的基础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不是挡箭牌,防弹衣,它救不了你。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审判案例:

被保险人2010年4月投保重疾,2013年4月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申请重疾理赔。

保险公司调查发现:2009年2月被保险人便以慢性肾衰竭住院,2010年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情, 2011年11月再次因慢性肾衰竭住院。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付保险金,退还已交保费。被保险人不服拒保决定,提起诉讼。

,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且在投保2年内出险,但2年后提出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患有疾病没有如实告知,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严重影响,在两年内因所患疾病治疗,但没有向保险人行使理赔告知的权利,此种情况不符合(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不可抗辩条款之规定,保险人拒赔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这样的恶意行为,不可抗辩条款不是他的保护伞。

就算有不可抗辩条款,我们也还是应该把如实告知的工作做好,建立良好的投保意识,不要为未来的理赔埋雷。

如果您的身边有因为理赔,健康告知被困扰的朋友,建议您把文章发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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