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办全国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意见》明确要求:、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并组织必要的考核。要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更具实操性,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我院将继续举办三期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安全、法制、督导等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校长、园长,安全保卫、法制德育副校长、安全专干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学校安全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
2.学生欺凌、暴力防控与突发应对;
3.处理未成年人事件的法律常识;
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方法与整改;
5.学校安全事故预防、应急与恢复;
6.学校安全伤害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7.学校新闻发言人设立与媒体应对;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9.学校安全督导责任与法律风险;
10.学校教职工安全工作应知应会教育;
11.特异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
12.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编制与评估;
三、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 开封市
第二期:2017年12月4日至12月9日 宜昌市
第三期: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 海口市
第一天报到,最后一天离会。培训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其他事项等,我院将在开班前7日另发正式《报到通知》给参培单位或参培学员。
四、有关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并开具发票。往返交通费用由选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报实销。
五、其他事宜
为严肃培训纪律,遵守有关培训规定,选派单位要将本文件、《培训证书》及正式发票(附《会务委托函》)作为报销培训费、食宿费、会务费及差旅费用的依据,其他报销凭证均与我院无关。
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7日。参培人员报到时请交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电话:010-64460130
吕欣宇13520474496
邮箱:zaxedu@163.com
附件: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