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障分类 >刘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不予批准逮捕 ——取保候审条件的认定

    2016年6月,笔者接受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委托,担任其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

案情


    被害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某建筑工地时不慎摔倒,起来后便开始骂街,旁边正在干活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出言劝阻,被害人便对其进行辱骂,随后双方发展到斗殴。后被众人劝解,双方分别拨打110报警。经鉴定,被害人鼻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遂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经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其家属进行沟通,律师发现本案存在以下情形:本案纠纷系民间矛盾引发,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较小;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被害人所受伤害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危害后果较轻;犯罪嫌疑人为当地常住居民并已经结婚生子,有固定工作,具备随传随到和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拘役或者管制。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鉴于以上情况,律师遂为其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同时与家属沟通,做好了提出保证人或保证金的准备。


    ,律师又及时提交了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除在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阐述的事由外,律师还提出了以下依据:


    1、,犯罪嫌疑人同时符合涉嫌罪行较轻、无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主观恶性较小且系初犯的情形,。


    2、犯罪嫌疑人家属正在就赔偿事宜与被害人进行协商,本案作为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当事人和解的特别程序,有利于化解矛盾。


   经过努力,。刘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继续办理中。

相关法律


       人民法院、、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后续


   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逮捕条件进一步明确,并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就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案件的作用明显加强。

律师提示


   当事人能够被取保候审,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其存在应当取保候审或者不宜羁押的法定事由。因此,当有亲友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时,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关系”、“熟人”去“捞人”,更不能以请客送礼、行贿等违法手段来达到目的。花冤枉钱且不说,轻者耽误了最好的办案时机,重者可能自己也要身陷囹圄。


在笔者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过未成年人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尽管律师和家属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仍被批准逮捕。更有家属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被所谓中间人骗走五万元的事情。还有涉税案件因迷信“关系”而错过补缴税款的时机,最终被逮捕并判刑的实例。因此,通过刑事辩护律师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才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好的保护。


作者简介:王仁峰,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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