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障分类 >不走“斑马线”被处罚晒网上罚单 网友们表示:

3月27日7时许,王女士欲从卫津路左转步入鞍山西道,本应通过斑马线过街,但她却斜穿马路,被执勤交警查处,并现场予以罚款10元处罚。王女士本人对此处罚认同,表示自己当时确实疏忽了。

当王女士将罚单晒在微博上后,市民纷纷表示“站在蜀黍这边”。网民@夏日炎焱:最近个路口都在严打@李沫沫:闯红灯就该被罚的.@李晨monicalee:靠谱,但希望不是个别化,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净化交通安全。

(图片来源:天津广播)



其实,这张晒出来的罚单并不是个例,从去年起,我市就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上周,天津交警再次就深化大整治行动从严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进行部署,重点对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走人行横道、不按交通信号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据统计,17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已查处各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万余起,天津交警提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而且极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因此应遵章守法出行。 

    

提示:

 按照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行人、非机动车在道路没有“特权”,也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养成“红灯停绿灯行、横过马路走斑马线”、各行其道”等良好习惯,从而保护自己不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知识链接:



行人应遵守以下规则: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2.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4.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非机动应遵守以下规则:

1、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2、不得醉酒驾驶;

3、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4、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天津政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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