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障分类 >实用: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注意事项(2018年)

人身损害发生后,若得到足额的赔偿,可确保无后顾之忧。但现实状况是多数受害人不懂法,或不清楚应获得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或未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在人身受到损害后,合法权益再遭侵害。本文明确人身赔偿的项目及标准,强调固定证据的注意事项,指出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户口赔偿的情形,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注意事项:保存好相关缴费票据,出院后可到医院打印;保存好初始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就医资料需写明就诊事由;如需要多次到医院治疗,就诊的医院尽量保持一致,如需更换医院,需在病例上写明事由;后续治疗费可一并主张,费用金额可申请鉴定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注意事项:有固定工资的,需打印工资流水单;出院时需让主治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休息时间,以主张休养期间的误工费。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注意事项:陕西省护工的劳务报酬100-200元/天;出院时需让主治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休养时间,以主张护理费。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注意事项:保存好交通票据,如无相关票据,亦可据实主张,。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注意事项:陕西省标准30-50元/天 。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注意事项:出院时需让主治医师在病历上写明“加强营养”,;陕西省营养费标准为30元/天;出院时需让主治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休息时间,以主张出院休养期间的营养费。

7、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事项:陕西省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180元,陕西省201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256元;伤残一级至伤残十级对应致残率为100%—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注意事项:需保存好购买辅助器具的票据;购买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应与市场价格保持一致,如费用过高,。

9、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事项:被扶养人应当扩大理解为与受害人生前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陕西省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0388元,陕西省201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306元。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注意事项:法律未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就陕西省而言,伤残每一级可主张1000元至10000元。

11、丧葬费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注意事项:陕西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626元。

12、死亡赔偿金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事项:陕西省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10元,陕西省2017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265元。

二、农村户口按城镇户口赔偿的情形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院的复函,如受害人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且收入来源地为城市,那么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注意事项:受害人应当固定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的证据,如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等。


参考资料:

1、适用的法律法规

2、相关数据:

①2016年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626元(2017年度数据暂未公布);

②2017年度陕西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0元;

③2017年度陕西省农村人均纯收入:10265元;

④2017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388元;

⑤2017年度陕西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3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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