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障分类 >财产险超额投保 无法获得额外收益

对于医疗保险而言,财产保险重复保险的结果是相同的,不能带来更多的利益,这与风险后的补偿机制有关。

财产保险重复保险。

根据《保险法》规定,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财产保险中的保险价值。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王先生向A、B和B分别投保了价值100000元的家庭财产保险。A公司的保险金额为8万元,B公司的保险金额为120000元。王先生总共损失了100000元,也就是损失了100000元。根据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原则,A公司和B公司分别赔偿4万元和6万元。因此,王先生实际上为他的重复保险支付了近两倍的钱,所有这些都是徒劳的。

对于同一标的财产保险,在再保险时,不要通过隐瞒财产保险重复保险的事实而发挥聪明的希望,并获得额外的收入,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重复保险的情况。否则,一旦发现,它将被视为恶意重复保险,虽然它不构成保险欺诈,但你的名字将被列入保险行业协会的“黑名单”,并将在未来的麻烦。

超额保险也是“无用的”。

超额保险,顾名思义,是指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与重复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超额保险合同只是相同的,而不是多重的。

超额保险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被保险人的善意或恶意,被保险人的价值高于被保险人的价值;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财产的市场价值下降,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大于被保险人的价值。

一般来说,如果投保人出于恶意而试图获得过多的保险,企图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则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恶意的,只有多余的部分无效,如果发生财产损失,保险人将不赔偿超额部分,也不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因保险财产市价下跌而造成的超额保险,也应当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超额保险金额无效,保险费不予退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越来越高。然而,没有必要对财产保险进行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