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障分类 >保险公司开门红口号-强制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类=“FN-清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责任保险是一种针对被保险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范围内的强制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因为强制保险不是一种商业保险。它主要发挥着对第三人的基本保护作用。更现实的做法是限制所支付的赔偿数额。
》》》车险直通车,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

具体的强制险赔偿限额按照车主有无责任分为两类。强制险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常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2008年2月调整后的最新交强险限额,保险公司赔付情况如下:发生事故,当车主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如果在事故中是无责任行为,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也就是说,车主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第三者能够得到的最高赔付就为12.2万元人民币。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强制保险的局限性。国家明确规定强制保险赔偿限额,防止交通事故赔偿。但是,这种补偿在一次大的交通事故面前是非常微弱的。此时,商业保险需要第三者保险。它是一种完全满足第三方需要的商业保险。但其保费较高,通过网络营销平台适当会有优惠待遇。如果平安网销售汽车保险推出“私家车商业保险多省15%:折扣,适当将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而且保险的经营过程也很简单,业主只需登录平安网上直销平台,选择自己的保险类型,轻易点击几次,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保险过程,如果业主只投保强险,不重视商业保险,那么事故发生后他可能会损失很多钱。现在,大多数车主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第三方责任保险已经成为车主的一种强制性选择,从而使他们的汽车保护更加全面。

因此,当车主对强制赔偿限额有了一定的认识后,在投保汽车保险时,就会自觉地在商业保险中购买第三方保险。只有将强制保险与第三方保险相结合,才能满足第三方的支付要求。这样既可以保护第三人,又可以大大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使业主的未来生活更加安全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