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新州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赔偿案件

2016年11月30日,新州司法所经过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赔偿案,促使加害方与被害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州镇解放街渔民郭某2016年10月14日上午在新州卫生院附近的海边钓鱼时,被住在附近的羊某看到,羊某误认为郭某是在破坏他家放在海边渔网,双方发生争吵后,带人围住郭某,争吵中羊某用扁担击打了郭某。郭某的伤情经医学诊断左侧尺骨骨折,由于郭某住院治疗花费大量资金,导致其家庭陷入困境,新州派出所羊道远指导员在调查该案件时了解情况后,向新州司法所反映情况,委托司法所对该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为尽快解决被害人一家燃眉之急,减少社会矛盾,接到派出所委托请求后,司法所黎应中所长一边了解案情,一边找到羊某家属,情法并用向其讲明利害关系,劝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争取派出所从轻处理。2016年11月30日,司法所黎所长连同派出所羊道远指导员一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进行最后调解,黎所长从法律及和谐社会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讲述道理,分析利害得失,最终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纠纷,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羊某家属赔偿郭某3.85万元,郭某家属对羊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至此,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民事部分得到了成功调解,维护了被害方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对立双方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