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南和故意伤害逃犯,除夕投案自首!


除夕,万家灯火,阖家团聚的日子,闫里派出所民警成功督促涉嫌故意伤害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豆某某,男,27岁,南和县三召乡人, 2017年5月6日,豆某某因家庭琐事与闫里乡李某某发生纠纷,厮打过程中,豆某某用砍刀砍伤李某某右手,致李某某轻伤。案发后,。被害人多次到派出所找办案民警,要求尽快处理此案。

为依法快速处理此事,新任闫里派出所负责人将此案作为所内重点工作来抓,亲自上案,带领办案民警多次组织对豆某某进行抓捕,同时抓住春节期间人们大都希望阖家团聚的有利时机,将民警分成两组,一组民警想方设法做豆某某亲属工作,从政策上、感情上、法律上,对其家属晓以利害,让他们认识到只有主动投案才能争取回家过年的道理。一组民警积极与被害人进行沟通,最终就赔偿达成一致协议,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2018年2月15日,迫于闫里派出所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南和县局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豆某某在家人陪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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