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 通过这种形式和解了


为践行“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2018年3月26日上午,,成功促进一起刑事和解。

案件回顾

郑某和徐某都是在浦江务工的老乡,平时关系不错。2017年10月21日晚,郑某与老乡徐某像往常一样在宿舍喝酒闲聊,当二人把酒甚欢之时,却因一言不合双方发生口角,情绪激动的郑某用力推倒了徐某,导致徐某腹部撞到桌角受伤。。

公开听证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细心的承办检察官发现郑某已为当时的行为感到自责,同时表示愿意赔偿徐某所有的经济损失。检察官认为此案具备刑事和解的基础,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坚持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的办案理念,促进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遂决定举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召集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和侦查人员,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公开听证来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化解矛盾

听证会上,承办人检察官细致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说通情理、说清事理、说透法理,慢慢打开徐某的心结。经过一个上午的耐心劝导和调解,郑某真诚道歉,并表示将悔过自新,徐某也表示不再追究郑某的责任,“我原谅他了,我相信他那天是无心之失,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更何况又是老乡”,徐某在签民事和解协议时说道。侦查人员认为郑某悔罪态度好,且取得被害人谅解,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最终,。

为落实“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检察活动,深化轻微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2018年以来该院已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交通肇事等有和解基础的刑事案件举办6次公开听证,均有效达成和解,并作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开展逮捕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在检察办案的第一个环节实现刑事和解,有利于其他诉讼环节的顺利进行,切实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同时,公开听证成了化解刑事纠纷的一个良好平台,检察官来当“协调员”,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这是践行“枫桥经验”的新举措,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打造促进社会治理法制化的“检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