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金
【生存金】60/65周岁前,第三年起每年保额3%;
【祝寿金】领取年龄起每年领取保额7.5%至84周岁。
二、满期金
85岁满期,返还保额的3.5倍;
三、重疾金
等待期后罹患50类重大疾病,给付保额3.5倍。
四、轻症金
罹患10类特定疾病,给付保额15%,一次为限,最高10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五、高残金
身体高度残疾,给付保额3.5倍。
六、身故金
18岁前身故按主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18岁后身故按3.5倍保额给付。
七、豁免保障
可附加投保人豁免,投保人身故或者高残,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八、高额意外保障:
可附加长期意外ABCDE意外身故最高十倍保额;
九,红利金
每年享受中国人寿不确定的红利分配;
十、金账户理财
生存金、满期金与保单红利可转入万能账户;
注:以上均为描述,详细以正式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