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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证类型

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两种:一种入境签证和多次入境签证。持签证者每六个月可逗留90天或不超过3个月。如果需要永久居留,可由成员国申请仅在该国使用的国家签证;

2)过境签证是指通过边境前往谈判国以外的国家的签证。通常有一,二,特殊情况下可以签发多个过境签名。每次过境的时间一般为三天,最多五天;

  直接申请签证——到这15个申根国,凡是申请以短期停留为目的而得到的签证,都是多次出入的申根签证。3个月之内(不包括3个月)都算短期。一般从哪个国家入境或者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长,就向哪个国家的使馆申请申根签证。如果不是去一个国家,同时还要去好几个申根国,那么就在申请申根签证的同时递给所要去的这些申根国的邀请信,使馆会根据你在这些国家一共所需停留的时间,给你相应的允许停留天数。你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允许停留时间),在这15个国家中穿梭往返,一路绿灯。例如,虽然你在德国使馆申请并得到申根签证,但你第一个入境国不一定是德国,你可以选择这15个国家中任何一个国家入境和停留。

  间接申根签证——就是过去那种只对某一个国家入境有效的签证。到这15个申根国,凡是申请长期居住而得到了签证,都属这种。3个月以后(包括3个月)都算长期。长期D类签证都不直接给申根签证,申请到哪个国家的签证,就只能从颁发签证国入境,而到了那个国家后的一周左右时间内办理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手续,然后凭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卡即可在申根国自由出入,享受申根待遇。

 C类(类型C):最常见的短期申根签证,允许有效期内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

  D类(打字):此类签证原则上只允许进入签证中注明的国家,但是也会允许在必要情况下于入境之前从另一个申根国家(于5日之内)过境。

  D类C(键入C):此类签证结合了C类和D类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属于单个国家的签证,同时也可以进入其它申根国家。

  乙类(乙类):过境签证。

是否有必要从签发签证的国家进入/离开申根?我只能去其他申根国家而不是签发签证吗?原则上,只要申根国家签发申根签证,它就可以进入和离开任何一个申根国家。没有在实际行程上签发签证的国家原则上没有问题,因为在申请签证时提交的行程通常不具约束力,但不排除再次从该国申请申根签证时出现麻烦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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