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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保险不再是中资专利,外资企业也可以经营这项业务。然而,保险分析师认为,风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这种颓废不会随着外资公司的介入而逆转。

4月30日,,修订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CIRC的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强制保险业务。"》第五条第1款的"保险公司",即"保险公司,"这意味着外国保险公司也有资格参加强保险业务。

据了解,加入世贸组织时,并没有承诺允许外国公司从事强制保险业务,外国公司也被禁止从事交通保险业务。国外一些保险公司希望借助强大的保险平台,拓展商用车保险业务。今年2月,两国政府发表了关于加强经济关系的联合通报,决定向外国保险公司开放强有力的保险。保监会解释说,保险企业和外国保险企业将一视同仁。外资保险企业只要在会计、准备金、文件、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满足相关要求,就可以从事强大的保险业务。

外资保险企业在获得经营权后,在市场上有了更多的期望,市场希望国外保险企业凭借其丰富的海外经验,扭转国内市场的亏损局面。数据显示,国内保险业务亏损年复一年,并持续扩大的趋势,如2006年至2010年强保险累计亏损187亿元(仅在2008年实现盈利),包括2009年亏损53亿元,2010年亏损72亿元。

对此,汽车保险负责人指出,强保险损失的增加与机动车保险逐年增加有关,运营费用高也是强保险损失的原因之一,如2010年保险费率为30%。他说:“造成强保险损失的更重要原因是保险金额的增加和保费的减少。”据了解,2007年7月,实行了强制风险率浮动法,并于2008年2月1日降低了保险基准利率。保险业协会此前曾建议,要改变强健保险的经营模式,打破国家统一费率,改善司法环境,这一点在修订后的条例中没有提到,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也不会改善经营环境。

外国保险公司预计将引入新的管理和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加强运营成本控制,但外国保险企业的市场份额仍然很小,不会对强大的保险产生重大影响。保险专家的分析。据统计,前三名的外国保险公司梅亚保险、Libao保险和东京海上保险在的市场份额分别只有0.2%、0.1%和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