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历史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出台车辆购置税细则

Class="fn清除"

,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买1.6升以下乘用车的,暂按5%的税率征收购置税。济南市相应的购车税实施细则十九号正式发布。


据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按5%税率征收的乘用车包括以下五类:


国产轿车:,“排量和功率(毫升/千瓦)”中的排量不超过1600毫升。


国内客车:资质证书中“车辆型号”的车辆型号代码为“6”,“排量和功率(毫升/千瓦)”的排量不超过1600毫升,“额定乘客(人)”的项目不超过9人。


国内越野车:证书中“车辆型号”的车辆型号代码为“2”,“毫升/千瓦”排放不超过1600毫升,“额定乘客(人)”项目不超过9人,“额定质量(公斤)”项目低于额定乘客数和65公斤的产品。


国产专用汽车:证书中“车辆型号”的车辆型号代码为“5”,“排量和功率(毫升/千瓦)”的位移不超过1600毫升,“额定乘客(人)”的项目不超过9人,“额定质量(公斤)”的项目少于额定乘客数和65公斤的乘积。


进口客车:参照国内同类车型的技术参数。


市税务局有关人员提醒消费者,根据政策规定,购买的车辆是否可以按百分之五的税率征税,是根据“汽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关税特别付款表”等有效凭证的签发日期来确定的。如果消费者获得的有效凭证是在2009年1月20日之前签发的,则不能按5%的税率纳税。